招标公告
四川美术学院电梯维保(第二次)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10:58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浏览:次
           一、原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二项谈判资质中参加此次竞标的供应商还需具备的以下条件中的第二条“投标单位应与电梯制作单位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保证得到其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请携带原件查看并提供复印件。”取消。

        二、原谈判文件第四篇商务要求第六条增加“配件和设备更换如属于必须使用原厂配件和设备的应使用原厂配件和设备,不是必须使用原厂配件和设备的,应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配件和设备。

        欢迎各符合资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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